2月23日,广东省试行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启动仪式在广州中山纪念堂广场举行。国家旅游局副局长祝善忠、广东省副省长万庆良等出席启动仪式并致辞。广东省政府正式发布了《关于试行广东省国民旅游休闲计划的若干意见》,提出了18项具体政策措施。
祝善忠在致辞中指出,广东省是我国旅游行业解放思想的排头兵和综合改革的试验田,在全国率先试行国民旅游休闲计划,既符合广东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满足居民休闲度假的需求,也符合国家应对金融危机的战略部署。扩大国内旅游消费需求,必将对全国旅游行业共渡难关、创新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他期待广东制定更具体的政策配套措施,加大对旅游休闲产业的支持力度,着力打造一批旅游精品项目和精品线路,并表示国家旅游局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广东在旅游行业改革与发展方面的探索和创新。
万庆良表示,广东是中国经济大省和旅游大省,已经具备试行国民旅游休闲计划的经济社会基础。在当前经济社会形势下,广东率先实行国民旅游休闲计划,有利于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刺激消费,扩大内需,促进就业;有利于提升旅游行业整体服务水平,推进旅游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加快实现广东从旅游大省向旅游强省转变;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让广大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他还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试行广东省国民旅游休闲计划的若干意见》,加强科学引导,加大财政支持投入,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让旅游休闲真正成为社会的主流意识和全民活动,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新的引擎。
《关于试行广东省国民旅游休闲计划的若干意见》提出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弹性安排带薪休假时间;推动建设一批旅游休闲服务社区、旅游休闲小城镇、环城市旅游度假带、城市中央休闲休憩区,推动打造一批高水平的国际旅游度假区和发展一批各具特色、品牌价值高、内涵丰富的休闲产业功能聚集区;创建一批旅游休闲示范旅行社和基地,打造一批旅游休闲精品线路和产品;积极探索推行“国民旅游休闲卡”;各级文化、文物部门归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馆(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除外)、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向社会免费开放,鼓励城市休闲公园、科普教育基地、红色旅游景点等,实行免费或以优惠价格向社会开放;各级各类学校可在寒暑假和黄金周等假日期间组织教师和学生开展修学旅游活动,将修学旅游纳入学生综合实践课程;鼓励企业将安排职工旅游休闲作为奖励和福利措施,相关费用可按有关规定列支;鼓励开发跨行政区域的旅游线路,增设行政区内的旅游专线,大力推进实施公交低票价制度;鼓励和支持珠三角等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先行先试,加大实验探索力度,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旅游扶贫资金等财政资金的作用,重点支持开发和完善一批乡村旅游休闲项目等。同时确定以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居民以及办理了广东省暂住证或居住证的暂住人员,为广东省国民旅游休闲计划的参与主体。
带薪休假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全面落实带薪休假是以人为本、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因此,《意见》鼓励在保证生产、工作正常运作的前提下,创造必要条件引导公众在国家重要法定假日前后集中安排休假,形成较长假期的旅游黄金周。同时鼓励广东城乡居民根据个人休闲意愿,将全年休假时间分段灵活安排,与“五一”、清明、端午、中秋、“十一”等国家法定假日相连接,以此有力提升长假期对内需拉动的作用。广东省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在今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弹性安排,试行7天长假期。
据悉,今后广东国民旅游休闲计划还将配套建设“一网”(国民旅游休闲网)、“一册”(国民旅游休闲手册)、“一刊”(国民旅游休闲杂志)、“一电话咨询中心”、“一交易终端”等,联同“国民旅游休闲卡”努力构建一体化的运营服务体系,实现“一卡通”式无障碍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