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
依据申请人的入境目的,签证可分为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获得移民签证的,是指申请人取得了前往国的永久居留权,在居住一定时期后,可成为该国的合法公民。而非移民签证则可分为商务、劳务、留学、旅游、医疗等几个种类。
2、反签证
所谓反签证,是指由邀请方为来访人员在前往国国内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办好签证批准证明,再连同申请人的护照、申请表格等材料呈递该国驻华使领馆。驻华使领馆凭批准材料,在申请人护照上签证,无须请示国内相关部门。一般说来,获得反签就意味着入境获得批准,护照送交前往国驻华使馆后也不用等太长的时间。目前实行反签的国家大多在亚洲,如日本、韩国、印尼、新加坡、马来西亚等。
3、口岸签证
口岸签证是指在前往国的入境口岸办理签证(又称落地签证)。一般说来,办理口岸签证,需要邀请人预先在本国向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批准后,将批准证明副本寄给出访人员。后者凭该证明出境,抵达前往国口岸时获得签证。
目前,对外国公民发放口岸签证的国家,主要是西亚、东南亚、中东及大洋洲的部分国家。
4、另纸签证
另纸签证也是签证的一种形式,一般签证多为在护照内页上加盖签章或粘贴标签,而另纸签证是在护照以外单独签注在一张专用纸上,它和签注在护照上的签证具有同样的作用,但必须和护照同时使用。
5、互免签证
互免签证是随着国际关系和各国旅游事业的不断发展,为便利各国公民之间的友好往来而发展起来的,是根据两国间外交部签署的协议,双方公民持有效的本国护照可自由出入对方的国境,而不必办理签证。互免签证有全部互免和部分互免之分。
目前,我国仅与朝鲜、蒙古、伊朗、土耳其、孟加拉、越南、老挝、巴基斯但、俄罗斯、独联体国家、捷克、阿尔巴尼亚、斯洛文尼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南斯拉夫、波兰、匈牙利、秘鲁、阿根廷、智利、厄瓜多尔、哥伦比亚、玻利维亚、委内瑞拉、古巴、贝宁等三十多个国家,签订因公务出国的公民免办签证的协议。各协议签字国只是对我国因公务出国的人员,提供三个月以内免办入境签证的优惠待遇,而不包括因私出入境的中国公民。
6、过境签证
当一国公民在国际间旅行,除直接到达目的地外,往往要途径一、二个国家才能最终进入目的地国境。这时不仅需要取得前往国家的入境许可,而且还必须取得途经国家的过境许可,这就称之为过境签证。
关于过境签证的规定,各国不尽相同。不少国家规定,凡取道该国进入第三国的外国人,不论停留时间长短,一律需要办理签证。按照国际惯例,如无特殊限制,一国公民只要持有有效护照、前往国入境签证或联程机票,途经国家均应发给过境签证。